各鄉鎮人大、縣直各單位:
經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研究同意,現將《永豐縣人大代表建議辦理先進單位、優秀代表、優秀建議評選辦法》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執行。
永豐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
2017年3月15日
永豐縣人大代表建議辦理先進單位、優秀代表、
優秀建議評選辦法
為進一步完善工作激勵機制,增強人大代表履職和人大建議承辦單位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,推進人大工作制度化、規范化,經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研究,決定開展建議辦理先進單位、優秀代表、優秀建議每年一次評選活動。特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獎項名稱及評選范圍
(一)建議辦理先進單位,評選范圍:人大建議辦理承辦單位。
(二)優秀代表,評選范圍:全體縣人大代表。
(三)優秀建議,評選范圍:當年度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評、意見和建議(簡稱建議)。
二、評選條件
(一)建議辦理先進單位評選條件
1.領導重視,將辦理和落實人大代表建議工作納入本部門本單位重要議事日程,主要領導親自與代表見面、溝通,及時研究、部署和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,促進建議落實。
2.按照建議辦理工作有關規定,從建議的接收、承辦到答復、辦結,專人負責, 制度健全,措施有力,合理建議有效采納,辦理質量較高,效果較為明顯。
3.態度誠懇,方法得當,工作做得深入細致,代表滿意。
4.按規定時限辦理完畢,辦復率達100%。按要求寄送答復函,答復函格式規范,內容詳實,分類準確,打印成文,及時報送縣人大選任聯工委。
(二)優秀代表評選條件
1.認真學習憲法和法律法規以及人大工作知識,政治立場堅定,積極貫徹中央和省、市、縣委、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重要決策、部署和決定、決議,清正廉潔、遵紀守法;
2.認真履行代表職責,積極參加人大有關會議和調研、視察、評議、監督等活動,表現突出;
3.積極反映群眾意愿,廣泛聯系選民,單獨或牽頭聯合提出1件以上質量較高的建議;
4.熱愛本職工作,出色完成工作任務,在“三個走在前列”和“全省工業強縣、農產名縣、美麗家園、民生永豐”實踐中作出突出貢獻。受到有關獎勵的優先。
(三)優秀建議評選條件
1.圍繞經濟社會重點問題及群眾關心的熱點、難點問題,提出比較重要的批評、意見和建議。
2.建議具備準確性、嚴肅性、科學性和可行性,內容準確翔實,觀點鮮明,重點突出,有情況、有分析、有建議。
3.建議被采納和辦理后,對工作有較大的推動和促進作用,取得良好的政治、經濟、社會效益;或者具有一定的前瞻性,對今后的工作有重要的參考價值。
三、評選辦法
(一)建議辦理先進單位
由縣人大常委會考核組進行考核評選,從建議承辦單位中推薦4-6個單位為建議辦理先進單位,由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審核決定。
(二)優秀代表
由各鄉鎮人大主席團和縣直選區按比例提出推薦名單,其中7名以下縣人大代表的鄉鎮,推薦1人;7名(含7名)以上縣人大代表的鄉鎮、縣直選區,推薦2人。填寫好《優秀代表評選推薦表》上報至縣人大常委會,由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審核決定。
(三)優秀建議
由縣人大常委會選任聯工委推薦年度建議總數的10%作為當年的優秀建議,由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審核決定。
四、表彰獎勵
每年在縣人大代表建議交辦會上表彰建議辦理先進單位,頒發獎牌,獎勵建議辦理先進單位400元;在鄉鎮人大工作座談會上表彰優秀代表、優秀建議獲得者,頒發榮譽證書及獎金,其中獎勵優秀代表每人200元,獎勵提出優秀建議的代表每條200元。
附:優秀代表評選推薦表
附:
年度優秀代表評選推薦表
姓 名 | 工作單位 及職務 | ||||
出生年月 | 政 治 面 貌 | 性 別 | |||
先
進
事
跡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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