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豐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
公 告
(第44號)
永豐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,于2023年11月14日任命:
潘琦同志為永豐縣人民法院審判員、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副院長。
免去:
宋軍生同志的永豐縣人民法院副院長、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職務。
現予公告。
永豐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
2023年11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