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豐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
公 告
(第37號)
永豐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,于2023年4月28日任命:
陳慶榮同志為永豐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;
孫清武同志為永豐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、審判委員會委員;
陳春英同志為永豐縣人民法院民事庭庭長;
劉娜同志為永豐縣人民法院沙溪人民法庭副庭長;
鄭美蓉同志為永豐縣人民法院沙溪人民法庭副庭長;
黃文娟同志為永豐縣人民法院佐龍人民法庭副庭長;
劉恩茂同志為永豐縣人民法院民事庭副庭長;
江星星同志為永豐縣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長。
免去:
陳正勇同志的永豐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;
鄒鋮同志的永豐縣人民法院民事庭庭長、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;
肖麗華同志的永豐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職務;
孫清武同志的永豐縣人民法院民事庭副庭長職務;
陳春英同志的永豐縣人民法院佐龍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;
鄭美蓉同志的永豐縣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長職務。
現予公告。
永豐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
2023年4月28日